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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签注要求

  • 发布时间:2023.02.21
  • 作者:万国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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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1、报告左上角增加CMA及证书编号等内容,可采用电子方式签注。 2、报告右上角增加了条 excerpt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1、报告左上角增加CMA及证书编号等内容,可采用电子方式签注。

2、报告右上角增加了条形识别码,条形识别码为可选项,便于检验机构扫描识别进行报告存档;

3、“备注栏”中增加了“检验次数”,方便机动车送检人掌握检验次数信息;

4、“备注栏”中增加了“检测线编号”栏,以保证报告具有可追溯性;

5、“检验日期”栏,签注全部检验项目完成后的时间,应精确到秒,如:“2021-04-30 14:52:30”;

6、“授权签字人”栏增加了“年月日”,授权签字人签发报告时应同时注明签发时间,如“2021年4月30日 14:52”,签发时间以完成检验数据、结果、照片、视频审核后上传检验监管平台时间为准;

7、“检验报告编号”应采用检验监管平台生成的检验流水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应统一使用同样的编号。四川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编号全省统一,应采用“四川省行政区划代号+检验机构编号+检验日期+检验流水号+检验次数”的形式进行编号。如:“510001210126013820101”。

8、“号牌号码”和“注册登记日期”对于进行注册登记安全检验的机动车不适用,应填写“-”;

9、“道路运输证号”栏对于使用性质为营运的在用车,按照送检人提供的道路运输许可证编号填写(未提供的应填写“未提供”);对于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填写“无”;

10、“检验类别”为“在用车非定检”或“临时检验”时,应以括号方式注明细分子项,便于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在采信检验报告时区分机动车所要办理的业务类型,细分子项包含:“安保任务”、“事故车”、“临时入境车”、“试验车申领临时号牌”、“网约车”、“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车架”、“转入逾期”、“变更整车”、“加装起重尾板”、“转入称重”等内容;如:“在用车非定检(更换车身或车架)”;

11、人工检验结果“具体不符合项目情况说明”栏应依据《GB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实施指南》表2-36“人工检验项目提醒和不合格原因明细表”,对检验分项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具体填写,有多分项不合格时用“;”分隔,如:“货厢(箱)有加长现象”;“胎面、胎壁有严重破裂”;“后下部防护装置安装不符合规定”等;

12、“仪器设备检验结果”栏填写实际开展检测的仪器设备检验项目,整备质量/空车质量的检验结果应列入仪器设备检验结果。“检验项目”栏中打印实际开展检测的仪器设备检验项目名称;

13、对于采用空气悬架的半挂车,在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上检验时如不能保证测取最大制动力,允许按照GB7258-2017 7.11.1.1“表5 台试检验制动力”要求采用平板制动检验台进行检验,用平板制动试验台测试并装轴制动力时,并装轴视为一轴,对并装轴情况在备注栏予以说明。需要注意的是:采用平板制动试验台测试并装轴制动力时,并装轴的轴重不能超过资质认定批准的平板制动试验台能力范围;

14、前照灯左(右)外(内)灯远光光束发光强度(cd),增加了“光束”二字,与GB7258 8.5.2条款描述保持一致;考虑到检验检测机构测量条件的限制,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环节对前照灯总的远光光束发光强度不予要求;对于使用性质为公交客运的车辆,应在外检PDA上细分有无站立区,并在仪器设备检验表上注明,对于设有站立位的公交车发光强度的评判指标应按照GB7258-2017标准条款8.5.2规定执行。

15、转向轮横向侧滑量(m/km),对于双转向轴车辆检验项目栏应填写“一二轴转向轮横向侧滑量(m/km)”,检验结果用“/”分隔,侧滑板向外移动时:打印数据前加“(外)”,侧滑板向内移动时:打印数据前加“(内)”;标准限值栏统一填写“≤5”,与GB7258 6.10条款描述保持一致;

16、整备质量/空车质量(kg),标准限值栏应填写GB38900-2020允许的最大允许误差范围;备注栏填写车整备质量/空车质量差值和差值比例。对于检验类别为“注册登记检验”或“在用车非定检(加装起重尾板)”,安装有起重尾板的车辆,在测得的质量结果(测量时有车用起重尾板)上应减去尾板的质量,获得整备质量/空车质量,在仪器设备检验表中填写实际测量的质量结果,在检验报告“整备质量/空车质量”栏填写扣减尾板质量后的结果,并在检验报告的备注栏分别注明起重尾板质量。

17、2021年9月1日起,对于2015 年 3 月 1 日起注册登记的货车、重中型挂车空车质量检验时,如车辆加装有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起重尾板等其他允许加装部件时,按本通知要求进行处置,在仪器设备检验表中填写实际测量的质量结果,并在仪器设备检验表的备注栏签注“空车质量未扣减合法改装部件的质量”,对于外检PDA未做扣减的,不应签注;在检验报告“整备质量/空车质量”栏填写扣减允许加装部件质量后的结果,并在检验报告的备注栏分别注明减去的允许加装部件的名称及质量。

18、对于重中型货车、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重中型挂车等应使用外廓尺寸自动测量装置测量外廓尺寸的车辆,外廓尺寸的测量结果填写在“仪器设备检验结果”中“检验结果”中,标准限值栏填写根据本标准最大允许误差计算得出的该车外廓尺寸范围;对于满足GB38900-2020 B.4.2.2、B.4.2.4、B.4.2.5要求采用人工复测的车辆,在“仪器设备检验结果”中“检验结果”栏填写人工复测结果,备注栏注明“人工复测”,并在检验报告备注栏注明仪器设备检验结果;

对于无需使用外廓尺寸自动测量装置测量外廓尺寸的车辆,外廓尺寸的测量结果填写在检验报告“备注”栏中;

19、对于初检、复检未使用同一条检测线或使用不同结构型式制动设备(如平板或滚筒制动台)的,应在备注栏注明。

20、报告“备注” 栏填写信息

1提示信息:

“检验次数:第1次”;检测线编号:3次

“检验依据标准:GB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589《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如适用)”;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后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本次检验结果仅适用于车辆送检时的状态,若对检验报告有异议,请于3日内向本机构提出;”

“未经本机构批准,不得复制(全文复制除外)报告;”

“机动车检验机构地址:四川省**市**区**路**号;联系电话:****-********。”

2必要的说明信息,如:

“制动检验采用平板式制动检验台”

“该车驻车制动使用电子控制装置;”

“该车安装有起重尾板,起重尾板质量350kg;”

“该车安装有合法改装部件,其中:货厢底板240kg,备用车轮55kg,备胎架10kg;共计扣减305kg;”

“外廓尺寸采用人工测量,人工测量结果:“5990 mm×2223 mm×3125 mm”;

“外廓尺寸采用人工复测,仪器设备测量结果:12517mm×2595mm×3831mm”

“牵引车号牌号码:川A******(检验报告编号:51*********************)”

“空气悬架轴:1,2,3,并装轴1,2,3,行车制动采用平板制动检验台检验,并装轴视为一轴;”

“路试原因”(对于路试车辆):填写需要路试的原因。例如:“静态轴荷大于11500kg”;“线轴结构半挂车”;“旅居挂车采用电磁制动或惯性制动”;“装备空气悬架且并装轴轴重超出平板检测线资质认定批准的最大能力范围”等;”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

1、修改了“基本信息”中“检验流水号”为“检验报告编号”,应采用检验监管平台生成的检验流水号,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保持一致;

2、调整了“车辆类型”栏和“道路运输证号”栏的相互位置,避免出现车辆类型因字段过长签注时超出单元格的情况;

3、前照灯制按灯制数签注“一灯制”、“两灯制”、“四灯制”;

4、“整备质量/空车质量Z(kg)”增加了“差值(kg)”和“增减比例(%)”栏,表达意思更为明确;

5、车辆外廓尺寸使用自动测量仪测量时,以长×宽×高的顺序在对应栏打印仪器测量结果。对于满足GB38900-2020 B.4.2.2、B.4.2.4、B.4.2.5要求采用人工复测的车辆,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备注栏注明人工复测检验结果;

6、对于采用空气悬架的半挂车,按照GB7258-2017 7.11.1.1“表5-台试检验制动力”要求采用平板制动检验台进行检验时,,“静态轮荷(左/右)”栏填写在最前一轴的序号栏内,例如,1-2轴(或1-2-3轴)同侧在同一平板,填写在1轴栏;2-3轴同侧在同一平板,填写在2轴栏;3-4轴同侧在同一平板,填写在3轴栏等;对并装轴情况在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备注栏予以说明。

7、“路试制动性能”栏采用表格形式予以细分,表达意思更为明确;

8、对于使用检测线线外设备进行检验的项目,应在备注栏注明所使用设备的编号,以能溯源;

9、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备注栏填写信息:

“判定栏中填“○”为该行项目合格,“×”为该行有不合格项目,“—”表示不适用于送检车,“*”表示子项不合格。”

“并装轴1,2,3,行车制动采用平板制动检验台检验,并装轴视为一轴;”

“外廓尺寸采用人工复测,人工复测结果:11910mm×2490mm×3955mm;”

“路试原因”(对于路试车辆):填写需要路试的原因。例如:“静态轴荷大于11500kg”;“线轴结构半挂车”;“旅居挂车采用电磁制动或惯性制动”;“装备空气悬架且并装轴轴重超出平板检测线资质认定批准的最大能力范围”等;”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

1、对“基本信息”和“安全检验采集信息”用表格予以细分,表达意思更为明确;

2、“基本信息”中增加“检验报告编号”栏,应采用检验监管平台生成的检验流水号,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保持一致;

3、“基本信息”中增加“核定载人数”栏,便于授权签字人在审核报告时进行判断;

4、“基本信息”中增加“外廓尺寸”栏,签注机动车合格证或登记信息中的外廓尺寸数据,以与检验结果进行比对;

5、“基本信息”中增加“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栏,作为检验报告的唯一性标识;

6、当车辆外廓尺寸检验项目使用自动测量装置测量并打印在仪器设备检验表格中时,本表相应参数和判定栏不填写;当车辆外廓尺寸检验项目采用人工实际测量或满足B.4.2.2、B.4.2.4、B.4.2.5要求采用人工复测的车辆,填写人工测量(复测)的车辆外廓尺寸值并加以判定;

7、对“其他技术参数”中的“轮胎花纹深度”、 “车身对称部位高度差”、“车厢栏板高度”、“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均用表格方式细分,表达意思更为清晰;

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备注栏填写信息:

“判定栏中填“○”为该行项目合格,“×”为该行有不合格项目,“—”表示不适用于送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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